【涉非法集結】涉銅鑼灣參與非法集結 地盤工自辯稱案發日接女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8/17 16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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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今(17日)於區域法院續審。(資料圖片)

2019年9.29有人發起「全球反極權大遊行」,當日港島多處爆發衝突,一名地盤工人在銅鑼灣的示威現場被捕,事後被控1項參與非法集結罪,案件今(17日)於區域法院續審。被告作供稱,案發當日下午踢足球後,便身穿腳套及護脛等到銅鑼灣接女友,他當日不知道有「全球反極權大遊行」,而背包內的護目鏡及手套等是派給地盤的工友用。

被告潘奕安(25歲),報稱地盤監工,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銅鑼灣黃泥涌道,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非法集結。

被告今自辯稱,案發當日下午在大窩口某街場踢足球,身穿黑衣、腳套及護脛,並用頭巾束起頭髮,之後他從手機看到銅鑼灣有示威,擔心在銅鑼灣工作的女友的人身安全,故到銅鑼灣接她下班,並相約對方在時代廣場附近的公園見面。

被告供稱當日背包內的物品均是工作用,當中的護目鏡、手套及降溫手袖,是派給地盤工友用的保護物資,而背包內有泳鏡,則是因為他沒有收拾背包習慣。

被告又解釋,他打算乘搭港鐵往銅鑼灣,途中卻聽到廣播稱金鐘及灣仔不停站,他擔心自己的黑衣裝扮會惹人誤會,故選擇不在銅鑼灣出站,而繼續乘搭列車至中環,並由遮打花園走路至銅鑼灣。而他在銅鑼灣被捕時,頸上有黑色面巾,被告解釋是用作抹汗。

控方大律師林芷瑩質疑被告,為何去銅鑼灣接女友下班,卻沒有脫下踢足球時穿的腳套及護脛。被告解釋接女友優先,當時因情急而沒有脫下。

被告稱致電女友前從新聞得知銅鑼灣有示威活動。控方問及是否知道當日有「全球反極權大遊行」,被告稱不知道。控方追問被告是否知道當日有人由銅鑼灣遊行至政府總部,被告供稱不知道,並澄清只知道銅鑼灣有示威活動,而且不知道網上有何途徑尋找。

控方又問及為何未有在女友工作的時代廣場內等候,被告稱路面情況不允許他走到該處。

案件明(18日)續審,控辯雙方將進行結案陳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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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